陕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具体包括公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根据陕西省相关政策和规定,公需课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总计每年需完成不少于80学时的继续教育。
学时要求细则
- 公需课:主要内容包括政策法规、基本理论、职业道德教育等,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确定。
- 专业课:涉及行业专业新理论、技术、信息等,需根据行业需求完成相应学时。
学习形式
继续教育采取基地面授和网络选学两种形式,学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
政策依据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依据《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定。
提示
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职业发展的重要依据,请务必按时完成相关学时并妥善保存继续教育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