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关于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标准,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一、学时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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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课程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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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班,学时数由基地同级管理部门按批准学时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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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及省部级单位举办的培训,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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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教育学时
- 高校学历提升(如硕士、博士)每门课程认证15学时,需提交成绩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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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会议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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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部委举办的学术会议:12学时(常规报告6学时,2000字以上加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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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学术会议:8学时(常规报告4学时,2000字以上加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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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与项目开发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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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课题主课题前5名:64-32学时;子课题前3名:48-32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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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课题主课题前3名:56-4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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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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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56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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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专项要求 :申报高一级职称需近5年总学时不少于400学时(含公需120学时、专业280学时)。
三、证明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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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类:培训证书或主办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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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类:高校成绩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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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类:会议通知、证书及论文字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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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类:项目立项书及成员分工证明。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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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计算以45分钟为一个单位,具体认定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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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行业(如教师、医疗卫生人员)可能有额外要求,需结合具体政策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陕西省官方文件及行业规范,实际操作中需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