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残疾证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 ①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状况(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或多重残疾);②户籍或长期居住证明(本地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满1年);③医学鉴定结果(由指定医院出具评定报告)。具体流程包含申请、鉴定、审核、发证四个步骤。
分项说明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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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类型与等级要求
- 需符合《残疾人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26341-2010),残疾等级分为1-4级,1级为最重。
- 常见类型:肢体残疾(如截肢、瘫痪)、视力残疾(矫正视力低于0.3)、精神残疾(需持续治疗满1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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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证明
- 本地户籍人员直接申请;非户籍需提供居住证及连续居住满1年的证明(如社区登记记录)。
-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由监护人代办,需额外提交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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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评定流程
- 携带身份证、病历资料到户籍地县级残联指定医院进行鉴定,评定专家小组出具《残疾评定表》。
- 精神类残疾需提供2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智力残疾需附智商测评报告。
注意事项:
- 部分省份支持线上提交材料(如“政务服务网”),但鉴定环节必须现场完成。
- 残疾证有效期10年,到期前6个月可申请重新评定。若残疾程度加重,可提前申请升级鉴定。
提示: 各地细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联系当地残联或社区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政策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