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二建考试的重要科目之一,以下是对其历年考点的解析: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 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常考法律的形式及制定主体,如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等。考生需准确区分不同法律形式的效力层级和名称特点,如《×× 法》是法律,《×× 条例》是行政法规等。
- 法人制度:重点考查法人的分类,如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的区分,以及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也是考点之一,一般以案例形式考查,如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承担责任等。
- 代理制度:代理的种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高频考点。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是常考内容,常以实际案例让考生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以及由谁承担法律责任。
- 物权制度: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及各自的特点是基础考点。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流转等规定常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必须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登记时设立。
- 债权制度: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是必考内容,常以案例形式考查考生对不同债的区分,如施工现场的噪声扰民属于侵权之债,而合同之债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等。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 施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建筑法》规定的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是重点,包括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等。
- 施工许可证的管理: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延期规定以及重新办理的情形是常考内容。如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 3 个月等。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 招投标制度: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投标程序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等是核心考点。如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按照《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有明确界定,常以具体项目让考生判断是否必须招标。
- 承包制度: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共同承包、分包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是重要考点。分包的合法性、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情形等常考,如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劳务作业分包除外。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是重点。如合同的效力问题,要区分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常以案例形式考查。
-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订立、试用期、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是高频考点。如试用期的期限规定,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 1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 个月;劳动合同期限 1 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2 个月等。
建设工程环保、节能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 环保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 制度等是重要考点。如 “三同时” 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节能制度:建筑节能的规定、节能验收等是常考内容。如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在建筑节能中的责任等。
- 文物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建设活动的相关规定,以及施工发现文物的处理等是考点,如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
以上只是二建法规的部分主要考点,实际考试中还会涉及其他方面的内容,考生需要全面复习,掌握重点,才能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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