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需满足思想政治、学历资历、继续教育等核心条件,具体要求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统一标准执行,涵盖正高级至三级教师五个等级,注重师德“一票否决”、支教经历及分类评价机制。以下分点详解关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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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
教师须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师德准则,无违纪违法记录。师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将受限申报。需持有《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外语和计算机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评委会根据年度部署调整。 -
学历与资历要求
- 正高级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满5年。
- 高级教师:博士学位需中级任职2年;硕士学位需4年;本科或专科学历需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专科即可)。
- 一级教师:博士学位可直接申报;硕士学位需工作3年;本科或专科学历需助理级任职4年。
- 二级教师:本科见习1年考核合格;专科需三级任职2年。
- 三级教师:专科或中专见习1年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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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与业绩成果
晋升正高级或高级教师需乡村学校支教1年以上,或参与“送教下乡”活动。业绩成果需对应级别荣誉或课题:正高级需市厅级以上课题2项,高级需县级课题1项,一级教师需校级课题参与。 -
分类评价与破格机制
乡村教师可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工作满5年或10年可直接申报中、高级。破格条件限于国家级荣誉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正高级需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或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
提示:教师需提前规划继续教育与课题研究,关注年度评审细则调整,确保材料真实完整。乡村教师可优先利用定向政策,提升职业发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