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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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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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经营**额度最高5万元,合伙经营或注册企业最高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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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最长2年,部分政策延长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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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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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以内**可享全额贴息(含利息补贴),财政承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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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对微利项目或特定行业(如服务业、餐饮业)提供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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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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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期间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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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内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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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工商管理费、劳动合同鉴证费等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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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或小微企业优惠
- 创办中小微企业且退役军人职工占比20%以上的,可享受更大力度的税收减免。
三、创业补贴与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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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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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三等功者奖励1000元,二等功2000元,一等功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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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退伍军人或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可申请小额**担保,额度不超过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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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优惠
- 在孵化基地创业可减免1年房租及水电费,3年免缴物管费、治安费等。
四、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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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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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退役军人创业**实行优先审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信用**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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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可作为**资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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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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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灵活就业并参保的退役军人,可获社保补贴(养老保险12%、医疗保险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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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招聘退役士兵的企业可享受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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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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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及具体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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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策(如无息**、补贴发放)需满足特定条件(如军功等级、行业限制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文件,具体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需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