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考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以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为核心,同时覆盖择业期内未就业的2023-2024届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及特殊项目生(如退役大学生士兵、基层服务人员等)。具体认定需满足户籍、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指定机构,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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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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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2023年、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无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可按应届生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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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2023年1月1日至面试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认证,且未就业者,可报考仅限应届生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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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身份应届生:
-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满不超过2年(2023年7月后退役)且未就业者。
- 基层项目生:如“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不超过2年的人员。
提示:考生需提前准备学籍证明、未就业声明或档案存放证明等材料,并关注当年招考公告的细微调整,确保资格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