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社保政策调整,主要涉及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及社保缴费基数,具体规定如下:
一、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调整(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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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护理费)计发基数调整为 202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1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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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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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前已按原数据预核的待遇将重新核定,差额部分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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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7月25日前完成人员名单及补发金额的核实,8月15日前发放调整后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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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社保缴费基数新标准(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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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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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 :3756元/月(适用于月工资低于此标准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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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 :18780元/月(适用于月工资超过此标准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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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基数 :626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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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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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28%、个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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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1%-2%(根据风险等级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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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单位8%、个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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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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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2%、个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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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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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 :月工资低于下限者按3756元缴费,高于上限者按18780元缴费,中间部分按实际工资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基数可能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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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 :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8780元,下限降低至3756元,可降低低收入群体缴费负担,同时高收入者缴费压力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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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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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2024年1月1日前已参保的单位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登记,逾期将影响待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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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调整流程 :单位需按月申报缴费基数,社保部门定期核定待遇并发放。
以上政策调整旨在优化社保缴费结构,增强社会保障公平性,建议用人单位及时关注官方通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