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5年养老金调整方案,养老金缴费计发新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发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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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计算公式
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其中,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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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养老金关系
缴费基数越高,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均越高,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二、计发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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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
2025年调整为按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双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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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0.8%(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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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水平每满1%增加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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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计发
缴费年限满15年的人员,除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再发放过渡性养老金,具体办法由各地制定。
三、计发月数调整
计发月数根据退休年龄确定(50岁退休为195个月,60岁为139个月等),不再统一为120个月。
四、调整机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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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养老金与物价、工资等指标挂钩,建立定期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购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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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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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群体(70-90岁)每月额外增加1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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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地区退休人员享受额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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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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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分段计算 :15年以下按32元/年增加,超过15年后每年增加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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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计算公式 : $$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全省上年度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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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
$$
以上调整方案综合了“定额普调+挂钩激励+倾斜照顾”三位一体机制,既体现长期缴费激励,又兼顾高龄群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