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法定节假日 不包括 周末(周六、周日)。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法定节假日的定义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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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元旦(1月1日)、春节(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清明节(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5月1日)、端午节(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10月1日至3日),共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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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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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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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青年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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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少年儿童放假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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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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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
由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民政府根据民族习惯规定放假,如傣族泼水节等。
二、周末与法定节假日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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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与法定假日 :周末(周六、周日)属于 公休日 ,是法律规定的休息时间,用人单位不得以补休或工资补偿替代。- 加班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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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休日加班:可安排补休或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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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假日加班: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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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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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情况 :部分节假日可能通过调休形成连休,但调休后对应的周末仍为公休日,不改变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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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基准 :日工资按职工本人全年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计算,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
四、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