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就业后是否取消低保,需根据家庭收入是否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综合判断,具体规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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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标准挂钩
低保的核心条件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若就业后收入超过该标准,则需停止享受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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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能力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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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收入影响 :仅当就业收入显著高于低保标准时,才会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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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因素 :若通过就业使家庭财产(如房产、车辆、投资等)超过低保准入条件,同样需取消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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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政策与过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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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渐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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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超标后 :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生活仍困难的家庭,可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期间保障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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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如攀枝花市规定,人均收入超过2520元/月(中等收入标准)后,停止享受低保,但可申请其他社会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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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帮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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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就业 :政府会优先为低保户提供适合其健康、劳动能力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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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贴 :就业人员可享受社保补贴(如每年5024元)及教育、住房等专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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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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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管理 :乡镇(街道)会定期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收入或财产变化将触发审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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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若故意隐瞒收入或拒绝就业,可能面临低保资格取消或处罚。
四、案例说明
某低保户通过帮扶就业后收入提高,但未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且生活仍不稳定。根据政策,该家庭获得了6个月的低保渐退期,在此期间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待收入稳定且风险消除后再调整保障措施。
低保户就业不必然导致低保取消,但需满足收入和财产条件,并可能享受政策过渡期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