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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低保收入查询的问题,需根据家庭成员的户籍关系、共同生活状态及财产关联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财产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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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共同生活成员
低保审核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为核心,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若存在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即使户口不同一本,仍需纳入收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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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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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 :无论是否共同生活,父母申请低保时需核查子女(包括已婚、未婚、出嫁或未婚子女)的收入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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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如公婆与儿媳妇,若存在实际赡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也可能被纳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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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产核查的依据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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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财产调查
审核部门会核查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信息,尤其关注与申请人存在经济关联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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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收入与行为调查
包括工作收入、经营收入等,但需通过工资单、经营证明等材料核实。
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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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共同生活且无经济关联的成员
若成员与申请人既不共同生活也无经济关联(如已婚并独立生活),通常不会被纳入收入核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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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异议处理
若家庭成员对财产核查提出异议,可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与自身无关,审核部门应重新核实。
四、政策依据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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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低保需满足“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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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申请低保时,建议主动说明家庭财产状况,避免因信息隐瞒影响审核结果。若对审核标准有疑问,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低保收入查询并非仅限于同一户口本成员,而是根据实际共同生活关系和经济关联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