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7元/月
天津市2024年防暑降温费的规定如下:
一、防暑降温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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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标准
2024年防暑降温费标准为 250.7元/月 ,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计算(2023年平均工资为83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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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需在每年 6月至9月 发放,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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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基数
以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为计算基数(2023年为8355元),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二、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分属不同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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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 属于工资范畴,适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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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露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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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至33℃以下(不含33℃)的室内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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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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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标准 :未明确具体数额(需结合工资总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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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与防暑降温费同步,6月至9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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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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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性规定
防暑降温费不得以实物(如饮品、药品)或证券替代,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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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保障
发放高温津贴时,需剔除特殊工作环境因素,确保劳动者实得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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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高温作业人员
未进入暑期但出现高温作业的情形,不享受防暑降温费,仅适用高温津贴(需符合35℃以上条件)。
四、违规处理
若用人单位未按标准发放,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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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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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政务网举报。
以上信息综合自天津市官方文件及政府***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