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一、标准统一、范围拓展
2025年低保户政策在保持城乡统一规范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认定标准、审核机制及保障模式,主要变化如下:
一、政策统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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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合并标准
民政部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废除了城市与农村低保的区分,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所有地区均适用同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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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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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农村家庭仅允许拥有1处住房,城市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标准(如北京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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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家庭人均存款不得超过当地12个月低保标准(如浙江1.6万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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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 :原则上禁止拥有机动车(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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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能力 :家庭成员名下不得拥有高档家具、家电或昂贵汽车,商业保险超标或购买奢侈品者将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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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定标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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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计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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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标准仍以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依据,但允许扣除医疗、教育等刚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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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如重病、重度残疾人、单亲家庭)可申请专项救助或标准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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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缘群体纳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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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不再依赖家庭整体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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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低保边缘家庭动态认定机制,对收入略高于低保线但存在特殊困难的家庭实施精准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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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与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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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权限下放与流程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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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被赋予更多审核确认权限,优化了入户调查、邻里评议等流程,提升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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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部门协同救助机制,民政部门与医疗、教育等部门共享信息,确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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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监测与分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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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动态监测,及时调整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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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结合就业帮扶、教育补贴等提升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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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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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条件 :保留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等传统条件,但强化了“累计在家居住天数”(如需超过300天)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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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处理 :对“关系户”“虚假材料”等行为零容忍,取消低保资格并追责。
以上政策调整体现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向精准化、多元化方向发展,旨在确保低保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