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危房拆除的最新规定,综合政策文件和政府公告,主要包含以下要点:
一、拆除范围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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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范围
包括农村整栋危房和局部危房,以及超标准、超范围建设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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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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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贫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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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自然灾害、疾病等导致居住危险的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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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拆除程序与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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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前置
必须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确认存在安全隐患后方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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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
房主逾期不配合拆除时,县级政府可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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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依据《城乡规划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执行。
三、补偿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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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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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低保户 :一级危房2万元,二级3000-5000元,三级200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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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家庭 :一级危房5000元,二级3000元,三级2000-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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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困难群体 :残疾困难户1.2万元,农村困难农户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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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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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按评估价值或同类房屋市场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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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置换:提供同等价值住房或安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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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分配保障性住房。
四、争议解决
- 对补偿标准或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机构申请复核或鉴定。
五、实施时间与地域差异
- 部分地区(如江苏潜江)已出台具体细则,但全国统一实施时间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不同。建议当地村民关注政府公告获取最新细则。
以上规定综合了中央政策与地方实践,既保障公共安全,又兼顾民生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