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费收费标准》是规范工程设计收费行为、明确收费依据和浮动机制的重要文件,其核心内容可概括如下:
一、收费原则与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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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根据投资额实行分类管理: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的工程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基准价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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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标准设计/复用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咨询等。其中,初步设计前工作费(如可行性研究、环境预评价)单独计费。
二、具体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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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作量比例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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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按行业划分工作量占比乘以1.1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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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设计/复用设计:按同类新项目收费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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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计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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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按工日收费,每工日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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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特殊项目(如地震设防工程)可能按定额或额外系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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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调整系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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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杂程度 :分为一般(0.85)、较复杂(1.0)、复杂(1.15)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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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调整系数 :根据工程勘察条件、作业内容调整,范围0.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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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调整系数 :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后数字之和+1,上限1.5。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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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限制 :标准中未包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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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差异 :不同行业(如交通、水利、建筑等)有专属的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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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 :具体收费额由发包人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范围的需另行约定。
以上内容综合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及行业实践案例,为工程设计与收费提供了全面的规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