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设多个科室,每个科室承担着不同的职能,共同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些科室包括办公室、改革发展处(政策研究室)、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城市建设处、村镇建设处、建筑市场监管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标准定额处、科技教育处、勘察设计与标准化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法规处、行政执法监督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等。
1. 办公室
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包括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和机关文书档案管理等。还负责制定机关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导城市建设档案、建设稽查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2. 改革发展处(政策研究室)
该处室负责分析研究全省住建行业发展形势,组织制定全省住建领域重大政策措施并指导监督实施,同时承担全省住建领域重大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3. 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
主要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教育培训、考核、评选表彰等工作,同时承担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职称评审等职责。
4. 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5. 村镇建设处
负责指导全省村镇建设工作,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促进乡村振兴。
6. 建筑市场监管处
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市场监管、招投标管理等工作,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7.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负责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8.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调控、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9. 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10. 科技教育处
负责住建领域的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总结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设的各个科室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共同致力于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水平,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