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是湖北省属国企,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国资委,但通过股权合作引入央企三峡集团作为第二大股东,形成“地方控股+央企参股”的混合所有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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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属性明确: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由湖北省国资委控股51.6%,核心业务(电力、煤炭、天然气等)服务于省内能源保障,属于典型的地方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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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战略参股:三峡集团通过长江电力持股33.7%,参与公司治理并协同开发清洁能源项目,但控股权仍归湖北省,因此不纳入央企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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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优势:这种结构既保留地方对关键资源的主导权,又借助央企资金与技术提升竞争力,例如联合投资鄂州电厂、抽水蓄能电站等重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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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定位特殊性:虽非央企,但因与三峡集团的深度绑定,湖北能源在长江经济带能源布局中承担了部分央企配套职能,如参与“风光三峡”新能源基地建设。
湖北能源的混合所有制模式体现了地方国企改革趋势——通过引入央企资源增强市场活力,同时保持地方对战略性产业的控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