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审核、施工、验收
农村自建房报建流程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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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建房户需向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并附上土地权属证明、房屋建筑方案及设计效果图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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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审核与公示
- 村委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用地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进行审查。 - 审核通过后,需在村内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二、审核与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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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初审
镇政府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进行联审,重点审查申请人资格、用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通过后,由乡镇政府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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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备案与发证
- 乡镇将申请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 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建房户凭此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三、施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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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地与施工许可
- 乡镇政府根据批准文件划定宅基地范围,核发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 建房户需向自然资源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涉及占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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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监管
- 建房需报乡镇政府备案,接受全程监督管理,包括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 - 镇政府定期检查施工情况,确保符合批准方案。
四、验收与发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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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
建房完成后,需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提交竣工报告及相关材料。 - 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地检查,确认符合规划及施工标准后,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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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证
完成验收后,建房户凭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及房屋所有权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证。
注意事项
- 全过程需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及当地政策,确保用地合法合规。- 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部门。- 建房前需与邻居协商,避免因用地纠纷影响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