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企业注销流程主要包括资质核查、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和审批公示4个关键环节,需完成社保停缴、项目清算等前置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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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核查与清算
企业需确保无在建工程且已完成所有项目结算,同步核查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若存在资质不达标情况,需提前补足或调整人员配置。 -
材料准备
核心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申请表(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社保停缴证明、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涉及资质转移,需附加股东会决议文件。 -
提交申请
通过地方住建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提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法定代表人现场核验身份。材料缺失时需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将驳回申请。 -
审批与公示
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后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注销企业建造师资质并收回证书;存在纠纷的需另行提交司法裁定文件。
提示: 企业注销后,原注册建造师可办理个人转注,建议提前与员工协商证书去向,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