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练员或学员
学员在练车时教练车发生碰撞的责任划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教练员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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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教学活动中的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学员在教练员指导下学习驾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赔偿责任。 例如:学员未按照教练指示操作导致碰撞,或教练员未尽到指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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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员职务行为
教练员作为驾校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由所在驾校承担侵权责任。
二、学员承担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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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操作或故意肇事
若学员未得到教练员许可擅自操作车辆,或因故意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事故(如追逐竞驶、酒驾等),则学员需承担主要或全部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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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教学规范
学员在非指定路线、时间或使用非指定车辆(如教练车用于非教学目的)时发生事故,可能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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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赔付
事故发生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责任限额内的,保险公司将优先赔付。例如:学员撞人致伤,医疗费用、车辆维修费等可通过保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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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若学员与驾校签订有明确协议,需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但法律规定优先于合同条款。
总结 :大部分情况下,正常教学活动中的教练车碰撞由教练员或驾校承担责任;若因学员擅自操作或故意行为引发事故,则由学员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