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专家未到场时,采购项目需延期30分钟启动补抽程序,超时未到视为缺席并触发替补机制。这一规定既保障评审流程的严谨性,又避免因个别专家延误影响整体进度。以下是关键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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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钟法定等待时限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地方管理办法,专家迟到超过30分钟即自动丧失评审资格,采购方需立即启动补抽程序。例如湖南省明确要求“超时未到不得再参与评审且无劳务报酬”,确保流程高效性。 -
延期影响与应对措施
专家缺席直接导致评审质量风险和法律纠纷隐患。采购代理机构需同步完成三项操作:记录缺席原因、系统补抽替补专家、封存原始文件。技术复杂项目可申请主管单位特批外聘专家。 -
权威执行标准
延期并非无限等待,30分钟是全国通行阈值。部分地区如湖南还规定“1小时内不可临时请假”,强化专家责任约束。系统自动解密专家名单后,迟到者无法二次参与同一项目评审。 -
信誉与处罚机制
频繁迟到的专家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库,影响后续评审资格。采购方需在专家库系统中标注异常行为,财政部门定期核查并公示违规案例,形成信用威慑。
提示:项目负责人应提前核查专家联络有效性,预留应急响应时间。若遇极端情况(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依据地方政府最新通知调整时限,但需全程留痕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