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证的办理涉及不同层级的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如下:
一、办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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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交通管理部门
道路运输证由申请人所在地的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办理。这些部门负责受理申请、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及最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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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及省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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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级机构 :负责发放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等专项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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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构 :确定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的发放和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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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办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
三、办理流程(以普通道路运输证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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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向县级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车辆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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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部门对材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核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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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查 :核实车辆营运资质、驾驶员资格等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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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证件 :通过审核后,核发道路运输证,证件有效期为4年,需定期换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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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证必须随车携带,全国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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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定期进行车辆审验,审验结果会影响证件续期。
普通道路运输证由县级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而特殊从业资格证可能由市级或省级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