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在国内完成后,在国外是否受保护,取决于具体情况:
受保护的情况
加入国际版权公约:我国是《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等国际版权公约的成员国。根据这些公约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的版权在其他成员国也应受到保护。例如,我国公民的作品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中享有与该国国民作品同等的保护。
双边或多边协定:如果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定,那么在这些协定的框架下,我国的版权登记也可能在对方国家受到保护。
可能不受保护的情况
未加入相关公约或协定:如果某个国家既未加入上述国际版权公约,也未与我国签订双边或多边版权保护协定,那么我国的版权登记在该国可能无法得到保护。
需履行当地手续:即使对方国家是国际版权公约的成员国,但其国内法律规定版权需要履行一定程序(如登记、加注版权标记等)才能获得保护,那么我国的版权登记在该国可能需要补充履行相应手续后才能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