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额中的材料费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以及不构成工程实体的一次性材料消耗费用和周转材料摊销费用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材料费的主要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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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原价
指材料的出厂价或指定交货地点价格,是计算材料费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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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内运杂费
包括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运输费、装卸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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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及保管费
涵盖材料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运输损耗费、仓储损耗费,以及包装、捆扎等辅助费用。
二、材料费的计算方法
材料费=∑(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预算价格)
其中,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价内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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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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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材、辅材、零星材料均需计入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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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如设计变更增加的材料)可能单独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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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耗计算
包含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及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通常按定额规定的损耗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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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控制
大宗材料需签订合同并履行审批手续,避免以购代耗,确保费用与工程进度匹配。
四、与其他费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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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费用 :仅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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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费 :包含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如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
通过以上构成和计算方法,可以系统地掌握工程材料费的预算与控制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