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艺术学院的奖学金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奖学金及其具体要求:
校内奖学金
学习优秀奖
评定条件:学年综合考核测评成绩优秀,其中学年素质考核占30%、文化成绩占60%(不含体育课)、体质素质占10%。要求单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或平均成绩在85分(含)以上,且无旷课现象,所有课程均需及格。
奖励金额:一等奖占参评学生人数的2%,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奖占4%,每人每年2000元;三等奖占15%,每人每年800元。
道德风尚奖
评定条件: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见义勇为、社会公益活动、自强不息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奖励方式:由学校统一评定,不设名额限制,不发奖金。
文体活动奖
评定条件:在校园文化传承、文化艺术事业或体育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
奖励方式: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不发奖金。
社会实践奖
评定条件:在社会实践活动或第二课堂中取得突出成绩,调研报告一般应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奖励方式: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不发奖金。
团学工作奖
评定条件:在学校学生工作和共青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奖励方式: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3%,不发奖金。
校长特别奖
评定条件:在学习创造、创新创业、文艺展演、艺术创作等方面取得重大成绩,为学校赢得广泛声誉。
奖励金额:奖励名额和金额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一般不超过4000元。
国家奖学金
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奖励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
其他要求
基本条件:所有奖学金获得者均需符合学年考核等次在良好以上(含良好),身心健康,按规定交纳学费等基本条件。
限制条件:有宿舍卫生不达标、体育成绩不达标、不参加集体活动、不尊敬师长等行为的学生不得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