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检法司
我国司法系统的组成单位可根据不同维度进行划分,具体如下:
一、狭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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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
国家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包括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其组织体系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军事法院等专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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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监督法律实施,包括刑事案件的公诉、民事诉讼的监督等。
二、广义司法机关
在广义上,司法系统还包括以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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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承担行政执法和刑事侦查职能,属于政法机关,但严格来说不属于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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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机关
如司法局及其上级机关,负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职能,部分机构(如劳动教养机关)具有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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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组织与公证机关
律师组织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服务,公证机关负责公证事务,均属于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其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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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军队保卫部门 :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国家安全相关案件,监狱负责刑罚执行,军队保卫部门负责军人相关事务,均不直接参与一般司法活动。
总结
我国司法系统以法院和检察院为核心,构成狭义的司法主体,同时包含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广义上的司法相关单位。不同机构在职能上各有侧重,共同维护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