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部门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事务的管理。根据相关资料,其具体构成和职能如下:
一、主要组成部门
-
中央层面
- 司法部 :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负责制定司法行政政策、法规,并领导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工作。
-
地方层面
- 地方司法厅/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厅或司法局,是中央司法部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二、核心职能
-
法律实施与监督
-
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监督法律实施情况,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
对监狱、劳动教养等刑罚执行机构进行监督,指导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
-
-
法律服务管理
-
管理律师、公证、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规范法律服务市场。
-
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常识普及活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
-
行政职能执行
-
负责律师执照管理、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具体行政工作。
-
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管理在华外国律师机构。
-
三、与司法机关的关系
司法行政机关与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相区别:
-
司法机关 :指法院、检察院,行使审判权、法律监督权,属于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
司法行政机关 :属于行政机关,负责法律实施和行政管理工作,接受司法机关的监督。
四、其他相关机构
广义的司法行政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等在司法活动中的管理职能,但狭义上主要指司法部及地方司法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司法行政部门的职能划分及机构设置,涵盖其主要组成、核心职责及与司法机关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