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2025年科目一考试中常见的扣分3分、6分、12分的相关新规内容:
扣12分的违章行为
严重超速: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
故意遮挡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一次性扣除12分。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由扣6分调整为扣12分。
未按照规定休息: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一次性扣除12分。
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校车准驾驾驶资格要求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伪造、更改号牌和证件:使用伪造、擅自更改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等行为,一次性扣除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
扣6分的违章行为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闯红灯行为由以往的扣3分改为扣6分。
货车超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额定载重量30%以上的车辆,或违反规定载客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营运车辆超载未超过20%: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高速公路超速未达到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车辆,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将受到此处罚。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
运载特殊物品不挂相应警告标志: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者,将受到扣除6分的处罚。
运输危险品: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将受到此处罚。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证没有丢失,擅自以欺骗方式补领也将受到6分的处罚。
扣3分的违章行为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行驶,将受到扣除3分的处罚。
超速20%以下: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
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载未达20%:驾驶营运客车(不含公交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
驾驶货车载物超载未达30%:由扣2分调整为扣3分。
驾驶机动车低于高速公路规定最低时速。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