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文化课成绩的计算方式因省份和专业类别而异,以下是部分省份2025年的计算方法:
1. 北京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 + 专业统考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 四川
综合成绩 = 文化成绩×50% + 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
3. 云南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6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4. 山东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750/300×50%。
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5. 江西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6. 山西
综合成绩 = 文化课成绩×50% + 专业统考成绩×2.5×50%。
7. 广东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类: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成绩×2.5×40%。
8. 广西
综合成绩 = 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9. 黑龙江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4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60%。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50)×5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10. 吉林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为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综合分为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
11. 甘肃
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30%。
其他专业类别: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5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50%。
12. 新疆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13. 西藏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14. 陕西
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50%。
15. 宁夏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50%+省级统考成绩×2.5×50%。
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70%+省级统考成绩×2.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