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生的文化课和专业课比例因地区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部分省份的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文化课与专业课各占50%的地区
北京: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50×300×50%+专业统考成绩×50%。
四川: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750/300×50%。
山西:综合分=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
广东: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省统考成绩×2.5×50%。
广西:综合分=高考总分×50%+艺术统考成绩×(750/300)×50%。
新疆: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统考成绩/300×750×50%。
西藏: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5+(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5。
文化课占比更高的地区
贵州: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60%+(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成绩满分)×750×40%。
山东:书法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0%+专业成绩×750/300×40%;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750/300×30%。
江西:表(导)演类的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黑龙江: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0%+文化课成绩(含照顾政策分)×80%。
吉林:播音与主持类,综合分为〔(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
甘肃:播音与主持类,排序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照顾加分)×70%+专业考试成绩÷300×750×30%。
文化课占比低于50%的地区
云南:部分专业可选择文化成绩占30%、专业成绩占70%的计算方式,即综合成绩=文化总成绩×30%+专业成绩×750÷30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