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目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自动化作业十不准原则”。不过,根据不同的应用场景和行业特点,有一些类似的“十不准”原则可以参考。以下是两种常见的“自动化作业十不准”原则:
现场自动化作业“十不准”
不准无工作票、无监护、无安全措施进行作业,不准走错间隔作业。
不准使用未经授权的个人便携机、个人U盘进行设备维护。
双机冗余系统或装置,A机调试、验证未完成前,不准修改B机。
系统或设备图形、配置修改后未经验证或验证未完毕前不得投入运行,应恢复原备份。
遥控安全措施(退压板、转就地)未完成前,不准开展遥控试验。
不准退出全站五防系统,进行遥控操作或遥控试验。
主站数据未封锁、实时数据未核对前,不准进行远动主备机切换;未与主站核实业务或数据正确并做好备份前,不准离开现场。
与监控系统IP地址、装置地址和板卡地址冲突的调试机、装置或板卡不准接入系统。
带电间隔更换交流采样板件,不准造成CT开路、PT短路。
不准通过交换机网络修改装置参数,应采用便携机直连装置。
自动化设备操作“十不准”
不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随意更改自动化设备参数。
不准使用未经授权的电脑或网络接口设备。
不准打开未经授权的设备控制板或其他设备部件。
不准注入未授权的程序或代码,未授权的代码包括病毒和恶意软件等。
不准通过未经授权的进程、脚本或服务,对生产期间的验证过程进行修改或影响。
不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存取、复制或摆弄保密信息或文件。
不准在没有收到许可的情况下,自行进行系统的硬件或软件升级。
不准在未授权的局域网或互联网连接下进行生产作业。
不准在未经授权下修改或调整生产自动化设备控制台中的程序、参数或其他设置。
不准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连接或操作生产自动化设备的移动或无线终端。
这些原则主要是为了确保自动化作业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故障、数据丢失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