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厅级。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09〕2号)精神设立的。云南省财政厅各处室负责人如下:
-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办、机要、宣传、信息、**、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接待联络及后勤服务、综合治理等工作;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 综合处(云南省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拟订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负责监管住房公积金;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研究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负责审批和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政府性基金。
- 税政处:拟订地方性税收法规草案,开展地方税体系构建研究、税源调查分析工作,提出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根据国家授权,负责有关免税指标的管理。
- 预算处:拟订预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年度省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平衡。承担中央对省财政转移支付接收工作。负责财政结算。承担省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
- 债务管理处:拟订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 非税收入管理处: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征收管理、收缴退库、分析研究等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 国库支付中心:配合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 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审查和财政支出项目的预算审查;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及后评价工作;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负责财政支出评审工作法规、制度的制定;指导全省财政支出评审工作。
- 政府采购管理处:专职管理省级政府采购政策和程序。负责拟订政府采购政策及相关制度、办法;审核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监督政府采购程序合法性;审批省级政府采购相关事项;备案政府采购信息并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受理省级政府采购投诉事项;考核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会计处:负责管理全省会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规章制度;拟订会计管理办法;管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监督管理代理记账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拟订和实施会计人才培养规划;管理和组织全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会计师事务所、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管;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负责联系云南省会计学会工作。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人员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前往云南省财政厅官网,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