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分数相同时的录取规则主要遵循“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排序规则(通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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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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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数外优先 :总成绩相同考生,先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成绩高的位次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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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成绩递进 :若语数外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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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补充
- 若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比较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分及第二高分,成绩高的考生位次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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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顺序决定
- 若所有成绩均相同,则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投档;若志愿顺序也一致,则全部投档。
二、特殊地区规则
- 浙江绍兴 :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直接按语数外成绩排序并统一录取,未取足计划的部分用于省内其他考生。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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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特点 :所有考生按全省排名从高到低投档,分数相同考生按上述规则依次比较,最终确定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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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建议 :考生需提前规划志愿顺序,避免因分数相同导致竞争加剧。
以上规则综合了全国多数省份及特殊地区的通用做法,具体以当年招生考试院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