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职称评审对继续教育的要求如下:
一、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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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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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学时 :全国多数地区要求每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42-60学时、选修科目18学时(如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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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部分省份(如杭州、湖南)明确要求每年必须完成,且未达标可一次性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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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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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 :政策法规、职业道德等基础知识(如会计专业每年6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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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本专业新理论、技术等核心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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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科目 :岗位相关或职业发展所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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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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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完成 :继续教育学时是职称申报的硬性条件,未达标者无法申报。
三、学习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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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途径 :包括学历教育、培训班、学术会议、网络远程教育、实践研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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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如会计专业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四、政策例外
- 年龄减免 :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者,学时不作为限制条件;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者,近三年任一年度达标即可。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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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学时需在职称申报前完成,逾期无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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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要求以当地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为准,建议提前咨询。
继续教育是职称评审的核心要求,需结合个人专业和地区政策,通过正规渠道完成学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