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需完成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可折算相应学分,例如通过会计考试、发表论文或参加培训等,均按标准换算为学分,全国有效且不可跨年累计。
- 学分要求与结构:90学分是普遍标准,专业科目占比超三分之二,确保会计人员持续更新核心技能。例如福建省要求必修课不少于20学分,深圳市明确公需科目最低30学分。
- 学分获取途径:
- 考试类: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等,每科可折算90学分。
- 培训类:网络或面授培训按学时换算,如中央国家机关规定每学时1学分。
- 学术成果: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作者30学分)、出版书籍(90学分)或完成研究课题(最高90学分)。
- 特殊情形处理:因境外工作、生育等无法完成当年学分的,可申请顺延至后续年度补足。退休人员可自愿参加继续教育。
提示:会计人员需在全国会计人员管理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否则无法登记学分。建议优先选择财政部门备案的培训机构,并关注本地政策差异(如必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