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获得至少25学分(不少于90学时)方可达标,学分可通过多种灵活形式获取,包括进修学习、在职学历教育、政府指令性任务及自学等,同时I类和II类学分比例不再严格限制,满足总学分要求即可。
山西省对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要求明确且动态调整,核心是确保医护人员的专业能力持续更新。根据最新政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累计获得不少于25学分(相当于90学时),这是全国基本标准与地方实际需求结合的结果。具体执行中,学分来源更加多元化,除传统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外,进修学习、在职攻读学历学位、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任务,以及个人有计划自学并通过考核的方式均可计入总分。例如,参与为期3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且考核合格者,可直接视作完成年度25学分;国家及省级卫健委组织的线上远程项目也纳入学分范畴,进一步拓宽获取途径。
政策简化了学分类别的限制,原I类(国家级、省级重点内容)和II类(地方及单位内部培训)学分分项考核方式已调整,改为总学分统筹管理。除乡村医生需确保I类与II类累计达20分外,各级医疗机构人员只需总数达标即可,如省级医院人员需满足I类≥10分、II类≥15分,但也可通过更高比例的自学或其他活动补足差距。这一转变呼应了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旨在提升学习效率,减少形式化约束。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级和省级政策进一步提出,年度内参加疫情防控、应急救援等专项任务的时间可折算学分,强化了实用导向。
为便于管理,山西省依托国家平台强化信息化登记,主办单位需对项目内容真实性负责,异地举办的课程接受双重监管,确保学分授予规范透明。医护人员可通过山西省卫健委官网或指定远程平台查询学分登记情况,未达标者须在次年补足课程。未来,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将根据基层实际需要定制特色学分方案,例如针对社区卫生机构人员推出更贴近实操需求的专项培训,持续助力基层医疗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