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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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每月400元,全年累计不超过4800元(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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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期限 :最长不超过48个月,含休学期间及施教机构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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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 :可选择由本人或父母扣除(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
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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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标准 :取得证书当年一次性扣除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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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要求 :需为有效且当年取得的证书,不可叠加申报。 三、叠加规则
同一年度内,学历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但可叠加计算总扣除额(4800+3600=8400元)。
四、申报方式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填报,需提供教育阶段、证书名称、编号等信息。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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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间(如因病、因故)可连续计算扣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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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目录可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