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继续教育个税扣除政策如下:
一、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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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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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定额扣除400元,全年累计不超过4800元(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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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学期间(含因病休学、寒暑假等)可连续计算扣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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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继续教育
- 取得证书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仅限当年有效。
二、扣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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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叠加限制 :同一纳税年度内,最多可同时享受1个学历继续教育(4800元)+1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总计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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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主体 :
- 学历教育:本人或父母(仅限本科及以下学历)。 - 职业资格:仅限本人。
三、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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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接受教育 :仅限在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或职业资格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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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性 :职业资格证书需在取得当年有效,且仅限1个证书。
四、申报方式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操作,需填写学历/职业资格类型、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等信息,并留存学籍证明等材料。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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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需确保信息真实,虚报将面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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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父母代扣,不得与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