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语言规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核心要点,涵盖语言风格、格式要求及写作技巧:
一、语言风格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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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严谨
用词需真实、精确,避免模糊或歧义。例如医疗事故报告需明确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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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洁朴实
表述直白,避免华丽辞藻。如“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比“强化医护队伍素质建设”更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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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重规范
语言需体现权威性,如使用“根据上级指示”“经查”等规范开头词。
二、格式排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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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体与字号
标题通常比正文大一号(如小四号),正文使用宋体或黑体,段首缩进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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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布局
包含标题、正文、署名等固定部分,标题需突出核心内容,如“关于开展健康检查的通知”。
三、写作技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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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常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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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偏概全(如“全省普遍存在”),需用数据或事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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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使用“可能”“大概”等模糊词,需用具体数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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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与结构
句子需逻辑严密,避免自相矛盾(如“全部纳入计划”与“基本纳入”并用);
采用短句(如“加强教育”“完善制度”),提升可读性。
四、称谓语与语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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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语规范
平行文用“贵局”“贵省”,上行文用“请”“恳请”,自述时可用“本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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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气得体
保持客观中立,避免口语化表达(如“就是”“那就”),用“请”“根据”等规范连接词。
五、特殊文种规范
不同文种有特定格式要求,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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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令) :需明确发文机关、执行要求及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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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语言庄重,内容需广泛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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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需通俗易懂,便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