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延迟退休最新政策规定如下:
一、延迟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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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5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采用“小步快走”方式,每年延迟1-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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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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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2025年1-4月退休者延迟1个月,5-8月退休者延迟2个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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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干部:从55岁逐步延迟至58岁,2025年1-4月退休者延迟1个月,5-8月退休者延迟2个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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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人:从50岁逐步延迟至55岁,2025年1-4月退休者延迟1个月,5-8月退休者延迟2个月,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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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低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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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30年1月1日起实施,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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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政策 :2025-2029年期间退休者仍按15年计算,可延长缴费或一次性补缴。
三、弹性退休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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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覆盖所有城镇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但公务员、事业单位领导岗位人员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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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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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2030年1月1日前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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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满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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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时间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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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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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式 :可选择提前3个月内退休或延迟3个月内退休,但需与单位协商一致。
四、特殊群体保障
- 提前退休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者,2025年起可申请病残津贴。
五、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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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调整 :2025年将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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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优化 :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鼓励基金委托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