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处分,但需进档案
诫勉谈话是否属于处分并计入档案,需结合其性质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一、诫勉谈话的性质
诫勉谈话是党组织对存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的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属于 组织处理方式 ,而非纪律处分。其目的在于通过谈话规诫、跟踪考核等方式,帮助干部认识问题、改正不足,而非直接惩罚。
二、是否计入档案
根据权威信息来源,诫勉谈话 需要计入档案 ,具体表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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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存档 :诫勉谈话记录和被谈话人的书面报告需妥善保管并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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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影响 :作为干部考核、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可能影响当年年度考核结果及未来六个月内职务晋升。
三、与纪律处分的区别
需注意诫勉谈话与政务处分(如警告、记过等)或党纪处分(如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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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不同 :诫勉谈话是预防性教育措施,而处分是对违纪行为的正式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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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范围不同 :诫勉谈话通常不直接导致职务调整,而处分会直接影响职务晋升和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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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记录不同 :诫勉谈话一般不作为纪律处分记录,但作为廉政档案的组成部分。
四、法律依据
相关规范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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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诫勉后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相关记录需存入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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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要求,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并将谈话记录存入档案。
诫勉谈话虽不属于纪律处分,但作为组织处理的重要环节,其记录需规范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对干部的后续考核、任免产生实际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