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规定,公务员受党纪处分后的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如下:
一、基本规定
-
严重警告 :当年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
-
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当年考核确定为不称职,且后续年份不再降低职务层次。
二、特殊情形处理
-
同时受党纪与政纪处分 :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
-
立案检查期间 :可参加考核但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按处分类型补定。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警告、记过等较轻党纪处分的公务员,考核结果与未受处分人员一致。
-
组织处理(如调整职务、责令辞职等)的公务员,考核按处理类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