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公司分公司存在多方面的限制,如无法独立申请测绘资质、经营活动受总公司约束、经营范围有特定规定等。
分公司无法独立申请测绘资质。依据《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申请测绘资质需为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而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像甲级资质标配一个正本、两个副本,若要申请多个副本也有严格规定,分公司显然不满足主体条件。测绘乙级资质要求技术人员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分公司人员通常由总公司统一管理社保,难以满足。业绩成果也需归属申请单位,分公司无法单独累积符合要求的项目业绩,且仪器设备需在申请单位名下,分公司存在归属争议。
分公司的经营活动受总公司约束。依据《测绘法》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由于分公司不能以自身名义申请资质,也就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承揽测绘业务,需依赖总公司的资质。
分公司有经营范围规定。注册测绘公司时,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设立分公司需提交总公司相关材料,到工商部门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且测绘服务属于后置审批,公司注册下来后还需到规划局备案才能经营。
测绘公司分公司受限较多,在资质申请、经营活动和经营范围等方面都与独立法人存在明显差异,企业在设立分公司开展测绘相关业务时,需充分了解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