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药店企业负责人需满足以下核心要求,涵盖资质、职责、法规遵守及责任等方面:
一、基本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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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与执业资格
需具备药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大专学历+中级职称,且必须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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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验
需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具备药品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实际操作经验。
二、核心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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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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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立并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药品验收、陈列及销售环节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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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处理假劣药投诉及质量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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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运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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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员招聘、培训及考核,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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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药店证照、财务及设备,保障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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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规与合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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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定期开展自查与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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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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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药品采购渠道合法,防止超范围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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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消费者投诉,维护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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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兼任限制
- 单体药店规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三十七条,质量管理岗位与负责人职责不得由其他岗位代行,单体药店负责人通常需兼任质量负责人。
五、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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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不良记录 :需在药学或相关行业无违法违规记录,确保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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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建立并落实药品储存、消防等安全制度,防范事故风险。
以上要求综合了权威法规、行业规范及企业运营实际需求,确保药店负责人具备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