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要求及相关规定如下:
一、学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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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学时
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学时 ,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三分之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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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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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科目 :总学时的 三分之一 (如2025年吉林省明确要求3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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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科目 :总学时的 三分之二 (如2025年吉林省明确要求6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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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学习方式
包括以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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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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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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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远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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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学术会议、讲座、访问等活动。
三、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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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学习时间
通常为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由单位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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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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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补前一年的学习内容(如2025年补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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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学时间通常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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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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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是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连续5年未完成学习将影响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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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关注所在单位的具体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