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执业时,执业证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形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动注销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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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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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如转行其他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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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后6个月内未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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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如机构注销、超期未年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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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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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原审核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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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司法行政机关规定的材料审核(如停业期间表现、处罚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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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办结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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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挂靠或暂停执业
若未主动注销,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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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律师事务所
- 与合法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协议,继续使用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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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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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突发情况(如伤病、法律纠纷等)无法执业时,可申请暂停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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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停期间需遵守司法行政机关的停业规定(如支付罚款、接受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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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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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销执业证而擅自从事律师业务,可能面临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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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执业需满足司法行政机关的复职条件(如完成培训、考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