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专职律师不得兼任企业法务,否则将面临执业资格处罚甚至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律师执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避免利益冲突,维护法律服务的公信力。
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专职律师必须专职执业,仅能在其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唯一例外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兼职律师。若律师隐瞒身份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其劳动合同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法院判定无效,且司法行政机关将对其违规兼职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处罚。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点:一是律师执业前需提交原单位离职证明,隐瞒在职状态取得的执业证可能被撤销;二是即使企业默许律师兼职,劳动关系仍不受法律保护,劳动报酬追索存在风险;三是律师担任人大代表等公职时虽未被明文禁止,但需避免利用职务影响案件代理,否则可能构成利益输送。
对于企业而言,聘用专职律师做法务属于无效用工,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对律师个人而言,违规兼职将影响职业声誉甚至触发行业惩戒。建议有转型需求的律师通过正规程序转为公司律师或申请暂停执业,确保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