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失业就业登记证丢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补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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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丢失或损毁 :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二寸证件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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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遗失 :需用人单位出具遗失证明。
二、补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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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
- 居住地登记的劳动者可在居住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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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遗失处理
若单位遗失,需提供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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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环节
部分流程需在社区公告栏或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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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发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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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补办:户籍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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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补办:需公示期满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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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需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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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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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不变 :补发证件编号与原证件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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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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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不得转借、转让或伪造,遗失后需承担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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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全 :可先通过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证明补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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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补办 :居住地登记人员可异地办理,需提供居住证。
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最新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