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马宜来最新消息显示,其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已于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案件涉及金额超150万元,成为当地反腐典型案例。 这位曾主抓经济建设的官员,从“实干能人”到“阶下囚”的堕落轨迹,揭示了权力失控与贪欲膨胀的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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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核心事实
马宜来在2006年至2018年担任怀宁县马庙镇、高河镇及经开区主要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房地产开发商等48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现金148.5万元、购物卡1.5万元。2012年还挪用镇政府公款70万元用于个人房地产投资,虽案发前归还,仍构成犯罪。其受贿行为多集中在节假日,以“红包”“感谢费”名义收取,单笔最高达40万元。 -
权力变现手段
- 干预工程招标:直接指定承包商承接马庙镇新区建设、绿化工程等项目,规避招投标程序。
- 主动索贿:以炒股缺钱、打麻将等理由向商人“借款”,事后通过加快拆迁进度、协调纠纷等方式“回报”。
- 对抗调查:2017年补造假借条掩盖收受40万元炒股资金的事实,企图逃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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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根源剖析
马宜来自述因“世界观偏离”沉迷权钱交易,从收受小额礼金到主动索贿,逐步丧失底线。其忏悔提到“忘了初心,没忘贪心”,将权力视为个人谋利工具,最终在2018年11月被留置调查,2019年5月获刑。
此案警示公职人员需严守纪律红线,任何以权谋私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马宜来的结局也印证了“贪腐是条不归路”的深刻道理。